《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馮諼客孟嘗君〉

第221頁「被於宗廟之祟」的「被」

原注音ㄆㄧ應改為ㄅㄟˋ,當動詞,解釋為「蒙受、遭遇。」。

 

 

參考資料:

1.陳興國文家教班教材《詞義集錦》(下冊)第5頁

2.《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之詞條「被」注音ㄅㄟˋ當動詞,解釋為「蒙受、遭遇。」

3. 《字義解說魔法書》(臺北育達高職--蕭敬樂老師版)第68頁

 

 

編輯部回覆:

  此題回覆如前-19那封回覆,請參考該說明。謝謝

 

  大致如上。

  謝謝您的來信提問,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敝局古籍編纂的支持。

 

 

 

 

敬祝 身體健康、學問精進
 
三民書局編輯部 敬上0701
02-2500-6600
 
 
※三民書局之前回覆的內容:

編輯部回覆:

  目前現行的一字多音表(88年版),有在「被」字後面,備註若通「披」時,讀作「ㄆㄧ」;不過最新版的一字多音審定表就僅存「ㄅㄟˋ」,因此,這裡或許先進您可以自行抉擇(原因在,新版尚未確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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