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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要帥帥的問題: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第800頁
〈刑賞忠厚之至論〉
原句:
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
應改成
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
※三民書局編輯部回覆:
經查,這裡有三個慣用的標點方式:一是都沒有標點,如「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一是原標點法;最後一種是先進您建議的。
但考察語譯,其實這裡應翻成:皋陶說了三次「要殺他」,堯說了三次「寬恕他」。很明顯的,這裡有點像倒裝句,所以可能最適合的,還是敝局的原標示符號。若以先進您的建議,反而會讓語譯看起來怪怪的、不通。
希望有解答到先進您的問題。謝謝您對敝局教材的使用,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指教。
敝局回覆如上,如仍有疑惑歡迎來信討論
謝謝~
祝身體健康、學問精進
三民書局編輯部敬上2013.04.02
★要帥帥於2021年01月12日的補充新觀點:
★要帥帥於2021年01月12日的補充新觀點:
原句:
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
依照此種斷句,可知這兩句使用了語法「狀語後置」。這兩句的「三」字放在述語後作補語,譯成現代漢語時要提到述語「殺」、「宥」之前作狀語。
※參考資料:
竺家寧《漢語語法之旅》,2018年1版一刷,頁221
書證:
《論語˙子罕》:「不舍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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