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

《新譯四書讀本》(六版)第139頁

〈論語˙述而第七章˙第十五篇〉

「飯疏食」的「食」

原注音ㄕˊ應改成ㄙˋ

因為三民書局之前的回覆中說「酒食的食,解作『飯』時,唸作ㄙˋ,這是遵循古注,可參考朱熹的《四書集注》。」

且此「食」字也是解作「飯」

 

 

 

 

編輯部回覆:

  這裡的飯疏「食」,應讀為「ㄙˋ」才對,未來改版會修正注音。

  不過,教育部國語辭典在「疏食飲水」一詞中,仍注為「ㄕˊ」音,這裡您如果仍有疑惑可能得再跟教育部國語辭典編輯會討論了。

 

  大致如上。

 

  謝謝您的來信提問,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敝局古籍編纂的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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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書局編輯部 敬上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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