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帥帥對三民書局所提出的問題: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滕王閣序〉

506頁【注釋44:「列鼎而盛」

讀者想請問是否應改為「列鼎而?

 

還有讀者想再請問第506頁【注釋44:「擊鐘會食」是否應該成「擊鐘為號?因為讀者認為這樣才能較詳細地解釋「鐘鳴」!

 

參考資料: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之詞條「鐘鳴鼎食」

 

 

 

 

 

※三民書局編輯部回覆: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鐘鳴鼎食」一詞的解釋是「古代富貴人家吃飯時,擊鐘為號,列鼎而食。形容生活極為奢華。」而敝局對該詞的解釋為「古代富貴大家,擊鐘會食,食物則列鼎而盛。」兩者注釋在字句上有些微差異,但意思是相同的。相關解釋如下:

  1「列鼎而盛」描述富貴人家吃飯時,「陳列食器的規模相當盛大」;而「列鼎而食」則是說明富貴人家吃飯時,「陳列食器然後吃」,兩者都是形容富貴人家用餐之豪奢,但前者是描述餐桌上的規模;後者則是敘述用餐的奢糜,在意思上有所差異,並非錯別字。

  2「擊鐘會食」是指敲打樂器後,再聚集吃飯;而「擊鐘為號」是指富貴人家吃飯前,會先敲打樂器發出號音,兩者同樣是敘述富貴人家用餐的禮俗,因此並無修改的必要。

  各家著作皆有其著重部分,不必要求誰要與誰相同。

 

  希望有解答到您的問題。謝謝您對敝局出版品的使用,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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