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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的問題: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贈黎安二生序〉
第884頁「乃將以言相求於外邪」的「乃」跟「將」要怎麼解釋?
「乃」字經讀者查
http://kc.njnu.edu.cn/gdhy/jxzy/jxzy.htm
這網址中解釋為「還」但是不知其詞性?
※三民書局編輯部回覆:
您好,所附網址似乎連不到東西(可能要學校內部網路才能連),不過大概就是您說的意思。「乃」,解釋為「還」(於是;然後),就是當作「連接詞」用。
這裡因為句末的「邪」字,讓整句變成反詰語氣。所以若想清楚分析整句的架構,可以先不要看「邪」字。大致句型為:
乃將/以言/相求於外
「乃將」在古文中還蠻多這樣的口語用法,譬如《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中的「對簿」一詞內容:對簿指依據文狀加以審問,期能經由勘察而符於事實。後乃將獄訟受審稱為「對簿」。可知,「乃」在這裡為連接詞,帶有「於是……」的意思,「將」則是「把;用」的意思。
但「乃將以言相求於外」句中,還有一個「以」字,也是與「將」字一樣的意思,這裡就變成很習慣地說出「乃將」一詞,後再接「以言……」的事況。
謝謝來信提問指教。
祝:身體健康、學問精進
三民書局編輯部敬上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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