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的建議: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前赤壁賦〉

852頁「而吾與子所共適」的「適」

請問可以解釋為「動詞,舒服、自得。這裡有享受的意思。」嗎?

還有經查《高中國文修鍊新法》(上冊)民國935月版,第58頁【注釋】41.中說,「共食,一本作『適』」,所以我想請問貴公司的貴公司的《新譯古文觀止》是否應加注「適,一本作『食』」?

 

 

 

 

 

三民書局編輯部回覆

 

  「適」字在此,主要是舒服;自得;適意的意思。其實與享受之意蠻接近的,主要是前文所說的大自然無盡藏,都是我們可以「享受」的。

  這裡的確也有考證說明「共適」在蘇軾手稿寫成「共食」。,這在網路上也有蠻多文獻,談論到有蠻多學者的爭論(也有人說蘇軾後來自行改為「共適」),有興趣可去找來參考看看。

  不過敝局的古文觀止主要是提供中學生參考使用,補充古典文學閱讀之不足,這裡採取常用的「共適」應是必然的。至於沒在注釋補注一作「食」,目前無法猜測當時作者是什麼原因,但多補注這個「字」之後,解釋反而會有點混亂,學生也容易混淆,「共適」比較偏形而上的享受,「共食」(就字面而言)則會落於行而下的口腹之慾,這一點可能要稍作釐清。

  此外,古文本很多版本用字的問題,這裡實不宜句句字字都這樣注,否則書冊龐雜,難以閱讀。也無益釐清字義。

 

  編輯部回覆如上,謝謝您對敝局古籍的愛用。

 

 

 

祝,學問精進

 

三民書局編輯部 敬上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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