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帥帥的問題:
《新譯四書讀本》(六版)第167頁
〈論語˙子罕第九篇˙第二十二章〉:「四十五十而無聞焉」原注音ㄨㄣˊ應改成ㄨㄣˋ;原【注釋】5.「名望;聞名於世」因為「聞名於世」看起來像是動詞解釋,而此「聞」字在此句應當名詞解,緣此,應改成「名望、名譽、聲譽」
參考資料:
1.《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之詞條「聞」注音為ㄨㄣˋ時
2.陳興國文家教班教材《詞義集錦》(下冊)第116頁
※三民書局編輯部回覆:
「聞」字,在《一字多音審定表》(您寄的新版,舊版亦然)已經標示為僅剩「ㄨㄣˊ」音,所以……。此處注音應該暫無問題。
而就解釋而言,大致可猜測原作者留有「名望」與「聞名於世」二義的用意,應該是此處的「聞」字存有兩種用法,一個即是當成「名詞」義,「無」解釋為「沒有」;另一個當成「動詞」義,「無」有點像英文裡頭的助動詞,指沒有成名。
大致如上。
謝謝您的來信提問,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敝局古籍編纂的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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