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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的問題:

原解釋「驚異的注視。」應改為「駭人眼目」!因為若解釋為「驚異的注視。」套進去翻譯會怪怪的!

 

參考資料: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第506頁【注釋】42.

 

※最後使用者希望貴院能將專家學者研議的結果回覆給使用者知道謝謝!

 

 

 

 

 

 

 

 ※國家教育研究院的回覆: 

敬啟者:

    您好!您於103423日寄送至本院語教辦公室意見信箱之來信已收悉,惟由於本院詢問辭典問題之來件極多,處理須費較多時日,並須就來函先後逐一回復,故未能及時回應您的信件問題,還請見諒。

    有關「駭矚」一詞的釋義,或因本典對於古典文獻詮釋不同,故釋義內容與您的看法有所差異。又或因本典於釋義時,實非僅參〈滕王閣序〉,故採涵蓋範圍較廣的釋義方式。您所提供的意見,本院將依照程序送請辭典編審學者專家參考及研議,再視研議結果作後續處理。謝謝您來信提供相關說明。

    以上說明提供參考。未來若有其他語文相關問題,歡迎繼續利用本院維護管理之教育部線上辭典,並請不吝賜教。敬祝

順利平安

國家教育研究院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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