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讀者的問題: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召公諫厲止謗〉
第125頁【注釋15】「瞽,盲者」應該改為「瞽,樂師」
編輯部回覆:
這裡的「瞽」字,本義為瞎眼,所以這裡原注釋為「盲者」應無誤,只是古代樂師通常以盲者擔任,所以「瞽」字後來才借代為「樂師」之義,這裡應明察,不可倒因為果。
簡單回覆如上。
謝謝您的來信指教與建議,若仍有問題再麻煩來信告知。謝謝~
也謝謝您近年對敝局的建議與指教,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敝局古籍編纂上的支持與鼓勵。
謝謝!
祝身體健康一切順利~
三民書局編輯部 敬上0814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