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諼客孟嘗君〉:「悉來合券」。


要帥帥的觀點:
悉:副詞,表示範圍,相當於「全」、「都」。
合券:合驗券契。古人把契約寫或刻在竹木版上,剖為兩半,債權人執左半,債務人執右半,償債時,兩半相合,以為驗證。

語法補充:
「來」字和「合」字,兩個動詞並非「並列結構」、「述賓結構」、「副述結構(或稱『狀中結構』)」、「述補結構」,考察上下文宜補出「與馮諼」。這裡的「與」字,注音ㄩˇ,連詞,解釋為「和、同、跟」。「馮諼」屬「兼語」,即作前面動詞「來」字的賓語,兼作動詞「合券」的主語。

語譯:
都來(和馮諼)
合驗券契。


★參考資料:
1.大陸《漢語大字典》
2.大陸《漢語大詞典》
3.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
4.《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頁222

5.竺家寧《漢語語法之旅》,頁178~179
6.感謝何永清教授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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