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誼〈治安策〉:「誠以定治而已」。

要帥帥的觀點:
注釋:
誠:副詞,確實。

以:副詞,更加。
定:動詞,安定。此作使動用法,使......安定。
治:名詞,政治。
而已:助詞。表示僅止於此。猶罷了。


語譯:
確實更加使政治安定而已。


參考資料:
1.大陸《漢語大詞典》
2.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詞點修訂本》(網路板)
3.大陸《漢語大字典》
4.《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
,頁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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