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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近指:此、是。
表示遠指:彼、其、之。
第一人稱代詞:余、吾、予、朕、僕。
第二人稱代詞:爾、汝、女、若、而、乃。
第三人稱代詞:之、其。 ★參考資料: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放式課程/國文文法97(下)/楊如雪教授/句子成分的省略、變化與特殊句型/五、敘事句的語序變化(二) 2.《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 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放式課程/國文文法97(上)/楊如雪教授/5.詞類(上)/三、實詞的分類與實詞的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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