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近指:此、是。

表示遠指:彼、其、之。

第一人稱代詞:余、吾、予、朕、僕

第二人稱代詞:爾、汝、女、若、而、乃

第三人稱代詞:之、其。


★參考資料: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放式課程/國文文法97(下)/楊如雪教授/句子成分的省略、變化與特殊句型/五、敘事句的語序變化(二)

2.《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
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放式課程/國文文法97(上)/楊如雪教授/5.詞類(上)/三、實詞的分類與實詞的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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