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24.「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句中「令」字 的意義,與下列哪一個「令」字相同? 
(A)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B)孔明傳「令」:諸軍各守城鋪,如有妄行出入,立斬 
(C)先生神情機警,詞藻遒逸,少有「令」望,為當世所推 
(D)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 




※要帥帥的分析:
題幹(出處:《孝經.諫諍章第十五》)語譯:
士有直言規勸的朋友,則自己和好的名聲不離;父
有直言規勸的兒子,則自己對不義不陷入。
★注釋:
1.諍:注音,ㄓㄥ,原動詞,解
釋為「直言規勸」,此活用為形容詞,解釋為「直言規勸的」。
2.身:名詞,解釋為「自己」。

3.令:形容詞,解釋為「好的、善的」。
4.第一個「於」:介詞,解釋為「和、與、跟」。
5.第二個「於」:介詞,解釋為「對」。
◎語法補充:
1.「令名」是主從結構(又稱「偏正結構」、「主從詞組」、「主從短語」、「定中短語」、「偏正詞組」),是一個名詞性單位。

2.「於」這個介詞,和後面的介詞賓語(名詞或代名詞充當)組成的「介賓結構」在譯成現代漢語時除少數仍作補語外,大多數都要移到動詞前作狀語。此句還原的語序為「士有諍友,則身於令名不離;父有諍子,則身於不義不陷」。

 

選項(A)(出處:《韓非子.八經》)語譯:
賞罰能夠被施行,則禁止的法令能夠被建立,而治理的方法就完備了。
★注釋:
1.第一個「可」:能願動詞,解釋為「能夠」。
2.用:被動詞,解釋為「被行使、被施行」。
3.禁:動詞,解釋為「禁止」,此活用為形容詞,解釋為「禁止的」。

4.令:名詞,解釋為「法令」。
5.第二個「可」:能願動詞,解釋為「能夠」。
6.治:動詞,解釋為「治理」。
7.道:名詞,解釋為「方法」。
8.具:注音,ㄐㄩˋ,副詞,解釋為「完備;詳盡」。
◎語法補充:

1.意念型的被動表示法:
大陸學者張雙棣等說:「在古代漢語裡,動詞前如果帶有
助動詞(此指能願動詞)『可』、『足』、『能』或形容詞『難』、『易』,則動詞常常表示被動意義。」。
2.能願動詞目前的詞類劃分尚有爭議。



選項(B)(出處:〈空城計〉)語譯:
孔明傳達命令;每一個軍人各自守衛城上巡查的崗哨,如果有人
(在)出入口隨便行走,即刻斬。
★注釋:
1.諸:形容詞,解釋為「各個、每一個」。

2.傳:注音ㄔㄨㄢˊ,動詞,解釋為「傳達」。
3.令:名詞,解釋為「命令」。
4.各:代詞,解釋為「各自」。
5.城鋪:名詞,解釋為「城上巡查的崗哨」。
6.妄:副詞,解釋為「任意、隨便」。
7.行:動詞,解釋為「行走」。

8.出入:動詞活用為名詞,解釋為「出入口」。

書證:
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劉禹錫〈陋室銘〉)(筆者按:此句「談笑」動詞活用為名詞,指「談笑的人」;「往來」動詞活用為名詞,指「往來的人」。)

9.立:副詞,解釋為「即刻」。
◎語法補充:
1.「妄行出入」此句省略了介詞「於」字,即「妄行(於)出入」。
2.「(於)出入」這個介賓結構,在譯成現代漢語時要提到動詞述語前,即「(於出入)妄行」。

◎2023年11月28日筆者補充由大陸學者楊劍橋教授提出,關於「妄行出入」的另一種理解方式:
「行」是進行的意思,整個片語意為「輕率地進行出入」,「出入」可理解為動詞。相似的情況如「妄加評論」,「加」是加上、進行的意思,「評論」是動詞,「妄圖逃竄」,「妄圖」是狂妄地圖謀,「逃竄」是動詞,「妄下雌黃」,「下」是做、進行的意思,「雌黃」在這裡也是動詞。

 

選項(C)(出處:《北史.卷四七.祖瑩傳》)語譯:
(祖瑩)
先生面部表情看起來機智靈敏,文章健勁而有逸致,略有好的名聲,被當世人推崇。
★注釋:
1.神情:名詞,指人面部的神態、表情。
2.機警:形容詞,指機智靈敏,對情況的變化覺察得很快。
3.詞藻:注音,ㄘˊ ㄗㄠˇ,名詞,指詩文中的藻飾(裝飾),即用作修辭的典故或工巧有文采的詞語。也作「辭藻」。
4.遒逸:注音ㄑㄧㄡˊ ㄧˋ亦作「遒佚」。形容詞,形容文章健勁而有逸致。
5.少:注音,ㄕㄠˇ,副詞,解釋為「略微、稍微」。

6.令:形容詞,解釋為「好的、善的」。
7.望:名詞,解釋為「名譽、名聲」。
8.為:注音,ㄨㄟˊ,介詞,解釋為「被」。
9.當世:名詞,指當代人。
10.推:動詞,解釋為「推崇」。

 

選項(D)(出處:〈張釋之執法〉)語譯:
這個人親自驚嚇我的馬,我的馬幸虧溫馴,假如是其他的馬,豈不讓我受傷嗎?
★注釋:
1.親:副詞,解釋為「親自」。
2.驚:動詞,解釋為「驚嚇」。
3.賴:副詞,解釋為「幸虧」。
4.柔和:形容詞,解釋為「溫馴、平和不粗野」。

5.令:連詞,解釋為「假使,假設」。
6.他:第三人稱代名詞。指稱你我以外的第三人。
7.固:副詞,解釋為「豈;難道」。
8.敗傷:動詞,受傷。這裡作使動用法,即「使......受傷、讓......受傷」。
9.乎:助詞,用於句尾,表示反詰的語氣。

補充:
選項(D)的「親」字,筆者按:

1.若當動詞解釋為「親近」,這裡的親近指「親善接近、親密接近」,是根據情感或關係密切而接近,此「縣人」與皇帝並無情感或關係密切,故不妥!
2.若當動詞,解釋為「接近」,作「動作動詞」,則「驚」字當「致使被動式結果補語」,解釋為「使......被驚嚇、讓......被驚嚇」。結果補語又稱「動結式」。漢語中表示結果的補語,通常是在補充說明動作行為所導致的狀態或狀況。結果補語由動詞或形容詞充當。
動詞作結果補語例子:踢壞、叫醒、拿走。

依此說明語譯:
此人接近使我的馬被驚嚇。

3.若「親」字當副詞,解釋為「親自」。此「親」字為情態副詞(又稱「情狀副詞」),情態副詞是用來修飾動詞、形容詞的情況或狀態的副詞;情態副詞大致可分為表示素常、疾徐、適逢、頻數、權宜、故意或意外、其他七種。例如:
A.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左傳•僖公六年》)
B.越城芳徑手親栽,紅淺黃深次第開。(宋•范成大〈初秋閒記園池草木〉)

 

緣此,答案為(C)!

 

※參考資料:
1.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網路版)
2.大陸《漢語大字典》
3.大陸《漢語大詞典》
4.大陸《百度百科》(網路版)
5.《維基百科》(網路版)之詞條「倒裝」、「能願動詞」
6.何永清《論語語法通論》,頁122、376、
479
7.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f9GSH7uye40J:teacher.ks.edu.tw/resource_download.php%3Fsn%3D3961%26f_sn%3D5730+&cd=3&hl=zh-TW&ct=clnk&gl=tw
8.湯廷池〈漢語的情態副詞:語意內涵與句法功能〉:
http://www2.ihp.sinica.edu.tw/file/3112KIxfjCL.pdf

9.竺家寧《漢語語法之旅》,頁238~240
10.楊如雪《文法ABC》,頁74
11.楊劍橋《古漢語語法講義》,頁36、65、160、167、204~215、323~324
12.宋文輝《漢語動結式的功能與認知研究》頁85~101、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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