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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旅遊部落客「林氏璧」(04b)的本職身分是台大醫院醫師孔祥琪,由於他經營日本旅遊部落格及臉書粉絲頁時,接受廠商試吃、試住邀約、工商服務、分潤、代購等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上個月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記過1次。

林氏璧則在他管理的臉書不公開社團「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 社團版」貼文回應,指感謝各位關心,關於他被醫院記過一事,稍後會有個正式聲明發表詳細說明此事;而他已在判決出來前的2017年12月31日就自請離職。

公懲會表示,醫師孔祥琪辯稱部落格由他和妻子掛名共同作者,但主要作者為妻子,他僅於「公務之暇」提供旅遊時所攝照片,衍生相關收入屬於其妻公司,寫部落格都是利用下班或休息時間為之。然而,部落格所述「男主人林氏璧負責旅遊教學,攝影,住宿文…林氏璧負責主筆,大家看到的文章九成五都是林氏璧寫的」,且他「建議」廠商代表邀約夫妻2人出訪日本,「各司其職」完成部落格寫作,部落格之架設提供大量的工商服務及分潤等訊息,且不斷更新。

公懲會表示,孔從2013年7月起在台大醫院擔任公職醫師,該年10月至去年8月,赴日旅遊、辦事及個人急事請假多達35次。台大醫院於去年10月召開員工考績(核)委員會議,審認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不過考量孔需執行臨床工作,為免影響病人醫療權益,不予停職,僅由教育部移付懲戒,之後孔沒有再提出答辯。

公懲會指出,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是「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其行為足以使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自身業務、公務紀律鬆散等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再因事證明確,孔持續經營中,不經言詞辯論,今年1月判決記過1次。(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12:36
更新:13:07


※新聞引用自:

http://sharpdaily.tw/index/article/3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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