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帥帥的問題: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子產論尹何為邑〉
第100頁:「亦以告也。」的「以告」。

《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召公諫厲止謗〉
第124頁:「以告,則殺之。」的「以告」。
是否有二解?
解一: 「以之告」的省略文。
解二: 「以之告之」的省略文。
請問是否是有這兩個解呢?




※三民書局編輯部的回覆:
這兩處的「以告」是「以之告之」的省略文。
「亦以告也」的「以告」,可以解釋成「以之(覺得危險的事)告之(子皮)」。
「以告,則殺之」的「以告」,可以解釋成「以之(毀謗厲王者)告之(厲王)」。
希望有解答到先進您的問題。謝謝您對敝局教材的使用,也希望您能繼續給予我們指教。




★書證:
1.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子魚論戰〉
2.有司莫以告。《孟子˙梁惠王下》
3.左右以告。〈馮諼客孟嘗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要帥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