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劌論戰〉:「可以一戰」。

注釋:
可:能願動詞,能夠。
以:介詞,表示對事物的處置,相當於「用」、「拿」、「把」。
一:音ㄧ,原形容詞,解釋為「一次、一場」,此活用為動詞,解釋為「進行一次、作一次、進行一場、作一場」。
戰:名詞,戰爭、作戰、戰鬥。

語法補充:
此句省略了代詞「之」字,即「可以(之)一戰」。此「之」字代指上文「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語譯:
能夠用(這個條件)
進行一場戰鬥。

參考資料:
1.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
2.大陸《漢語大辭典》
3.
大陸《漢語大字典》
4.https://baike.baidu.hk/item/%E6%9B%B9%E5%8A%8C%E8%AB%96%E6%88%B0/1155954
5.史存直《文言語法》,頁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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