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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克段於鄢〉:「不如早為之所」。
解法1.
早:原形容詞,解釋為「初時、時間在先的」,此活用為副詞,解釋為「初時地、時間在先地」。
為:注音ㄨㄟˋ或ㄨㄟˊ皆可,為動詞,替......安排。
之:代詞,代指「共叔段」。
所:名詞,處所、地方。
語譯:
不如早點替共叔段安排處所。
解法2.
早:原形容詞,解釋為「初時、時間在先的」,此活用為副詞,解釋為「初時地、時間在先地」。
為:注音ㄨㄟˋ,介詞,替、為。
之:代詞,代指「共叔段」。
所:動詞,處置;安排。
語譯:
不如早點為共叔段安排。
參考資料:
1.三民書局《新譯古文觀止》(增訂五版),頁4
2.大陸《漢語大字典》
3.王興才《漢語「所」字結構及相關問題研究》,頁1~2
4.夏傳才《文學名篇選讀—先秦卷》,頁126
5.上海文藝出版社《中國近代散文精粹類編》,頁392
6.嚴復、周振甫《嚴復詩文選》,頁353
7.嚴復、周振甫《嚴復選集》,頁53
8.《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 - 第 237-253 期》,頁25
9.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
10.《百度百科》網站之詞條「早為之所」: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7%A9%E4%B8%BA%E4%B9%8B%E6%89%80
11.《百度知道》網站: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30243504.html?fr=qrl&cid=197&index=1
12.楊劍橋《古漢語語法講義》,頁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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