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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克段於鄢〉:「食舍肉」。
 

※要帥帥的觀點:
「食舍肉」省略了代詞「之」字,即「食(之)舍肉」。此「之」字,代指上文「鄭莊公賜的食物」。

注釋:
食:動詞,吃。
舍:動詞,留下

直譯:
(潁考叔)吃(鄭莊公賜的食物)留下
肉。

※參考資料:

1.臺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
2.翰林高中國文補充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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