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公冶長第五篇˙第二十六章》:
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

共有三解:
皆源於斷句問題:
(1)謂當斷為「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衣」注音為ㄧ,作名詞衣服解。然則,衣與輕裘意
重(音:
ㄔㄨㄥˊ,「重複」之意。),意不通。故此解較迂。
(2)謂「輕」為衍字,故當斷為「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衣」注音為ㄧ,作名詞衣服解。
(3)「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衣」注音為ㄧˋ,原名詞「衣服」轉品為形容詞,解為「穿著的」。

※補充:
「衍字」的意思:因繕寫、刻版、排版等錯誤而多出來的字。


 

參考資料:
(1)大陸《漢語大詞典》之詞條「衍字」
(2)《國文/測驗解題一本通》(2009年4月二版)第95-55頁
(3)《新譯四書讀本》(六版) 2009年二月六版三刷 第119頁
(4)《論語新解》2008年10月三版五刷 第1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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