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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竺家寧《漢語語法之旅》(2018年一版一刷),頁149中說「的、得、地」皆為結構助詞。
依據楊如雪《國文語法教學的理論與實務》(初版,2016年07月),頁172~173、195我們可以得知:
1.出現在副詞後的助詞或用「的」,或用「地」。現代「地」字漸漸趨向少用,統一用「的」字來代表。
例子:
A.突然從旁邊有一個大學生急急忙忙地跑過。
2.「的」通常出現在「表領屬的名詞(代詞)+的+名詞」以及「形容詞+的+名詞」的語句環境中。
「表領屬的名詞(代詞)+的+名詞」舉例:
A.這是我的筆。
「形容詞+的+名詞」舉例:
A.她是一位漂亮的女孩。
3.「得」主要出現在「動詞+得+補充成分」或「形容詞+得+補充成分」的語句位置上。
★表示可能:
「動詞+得+補充成分」舉例:
A.我拿得動。
★表示結果或程度:
「動詞+得+補充成分」舉例:
A.我家住得很遠。
※按:「很遠」表示程度。
「形容詞+得+補充成分」舉例:
A.我高興得差點叫出來。
※按:「差點叫出來」表示程度或表示結果皆可。
※大陸《漢語大詞典》認為「差點」是副詞,解釋為「表示某種事情接近實現」。
4.動詞作定語時要加「的」。
例如:
A.說的話。
B.開展的活動。
C.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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